因病住院的参合患者由经治医生填写入院卡,在我院住院部入出院处办理住院手续,并将《合作医疗证》、身份证(户口簿)的复印件交我院新合办审核登记。《合作医疗证》暂存我院新合办。如果参合患者超过48小时未登记、未提交证件的按新入院对待,以前发生的费用不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