渠医办[2015]166号
渠县人民医院
关于成立依法治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
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科室(病房):
根据《渠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》,按照《渠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安排2015年依法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任务的通知》(渠法治办【2015】22号)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积极开展依法治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,经医院研究决定,成立依法治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。
组 长:赵明才
副组长:汪 健
成 员:胡常明、孙自杰、杨树才、王树竹、蒋光全、
向 义、张小军、卢胜雪、蒲海清、宁强华、
杨 明、邹吉富、赵 明、蒲霖雨、王太辉、
董 云、黄 靖、郭 琼、张小彬、王 青、
林 娟
办公室设在医院行政办公室。
主 任:汪 健(兼)
副主任:张小军
成 员:李世民、余文波、张 超、韩茂杰、王舒婷、
特此通知
渠县人民医院
2015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