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法制建设,积极开展依法行医“示范创建”活动,渠县人民医院努力打造和谐医患关系,推动管理者依法治院、医务人员依法行医、患者依法维权,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各类医疗纠纷,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。
2017年1月18日,达州市“依法行医示范创建”领导小组一行在渠县司法局、县卫计局、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来到我院,就“依法行医示范创建”开展专项检查。检查小组听取了医院党委书记、院长赵明才的情况汇报,随后走访和调研了看病群众、住院患者,详细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医务人员法律培训,询问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和结果。当得到有关人员的答复后当场給予了高度赞扬,称道渠县人民医院在“依法行医示范创建”活动中走在了全达州市前列。
渠县人民医院一贯执行“强监督、治行风、促和谐”,营造良好就医环境,促进社会稳定发展,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