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十批接受社会捐赠情况公示

作者: 来源:本站原创 录入者:渠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:2020年03月12日 点击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卫财务发〔2015〕77号)等法律法规,现将我院第十批(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1日)接受社会捐赠物资情况公示如下:

 

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”捐赠物资汇总表

 

 

在此,我院感谢社会各界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!我们将本着公开、透明的原则,依法依规的将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!

监督电话:0818--7222891 

 

渠县人民医院

  2020年3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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