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: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,维护正常医疗秩序,满足群众日常就医需求,根据《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渠卫办发【2020】81号)要求,经医院研究决定,我院从2020年3月27日起,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,恢复前期暂停的专业及诊疗项目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恢复中医科、口腔科、五官科等普通门诊医疗服务,在一门诊部(七一电影院对面)就诊。
二、恢复消化内镜等检查项目。
三、普通门诊(外科、内科、中医康复科、皮肤美容科、围生育保健科、妇产科)患者在住院部临时门诊部(原肾病内科)就诊。
特此公告
渠县人民医院
2020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