渠 县人民医院
关于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》的公告
广大群众、患者及陪伴:
为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【2020】181号)文件精神,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疫情防控举措,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,坚持预防为主,针对重点人群“应检尽检”、其他人群“愿检尽检”的工作要求,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(危急重症除外)须做核酸检测,陪伴做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或核酸阴性后,方可陪伴,现将检测流程公告如下,本公告自即日起施行。
一、检测人员范围:
患者:住院当日(危急重症除外)须做核酸检测。
陪伴:须做新冠病毒抗体或检测,抗体或核酸阳性者不准进入病区,抗体阳性者需进一步行核酸复核。
健康人群:复工复产复学复业相关人员须做核酸检测。每位被检人员来院前请登录渠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,选择来院登记,需如实填写近14天内出行、接触史,如虚假填报造成疫情传播者,将承担法律责任。
二、核酸采集及报告时间:
1.采集标本地点:渠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外便民门诊旁核酸标本采样室(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标本采集)。
2.标本采集时间:每日上午7:30—11:00;下午15:00—17:30。
3.核酸标本采集方法:咽拭子。
病毒抗体采集方法:采静脉血。
4.核酸采集标本后第二天下午获取报告,病毒抗体采集样本后当天可获取报告。
报告单获取方式:可现场领取或手机查询。
5.凡需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个人或团体,请尽量通过渠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挂号及缴费。
6.详情咨询电话:
急诊科:0818-7322120;
急诊科:0818-7322120;
文思全:13982842868;
胡艺白: 13682846268;
管仕毅:13908246657;
三、注意事项:
1.受检者就诊过程中全程必须佩戴口罩,并准备备用口罩,首选私家车出行。上午采样请空腹进行采样、不要刷牙。
2.受检人员微信挂号及缴费流程附后。
四、检测项目收费标准:
严格执行医保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。核酸检测每次收费180元/人,病毒抗体检测每次收费80元/人。
特此公告
渠县人民医院
2020年7月10日
受检人员微信挂号及缴费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