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市民群众、各位职工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按照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,经渠县人民医院研究决定,从即日起:禁止所有社会、职工车辆(含摩托车)进入医院院区!仅允许特种车辆(包括:救护车,公安、消防、行政巡查、救援物资运输、医废运送、布类运送、载有危重或行动不便患者的车辆)进入,且车内所有同乘人员都要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查验健康码,进行车辆消毒,做好登记,并按照医院要求区域停放。
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具体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另行通知。望各位知悉!
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及各位职工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。我们将竭尽全力,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!
渠县人民医院
2021年7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