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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来源: 录入者:渠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:2024年06月21日 点击数:

广大参保群众:

根据《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》(达市府办〔2019】42号)规定,参保居民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,申报支付截止时间为次年6月30日。请2023年度发生医疗费用后尚未申报的参保人员,在2024年6月30日前携带出院证、费用发票、费用清单、身份证、社保卡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(渠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)办理。逾期不申报支付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
渠县医疗保障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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