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研教学科是在医疗业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以医院工作协调、计划、管理等工作为核心的重要职能部门。对保障医院完成医疗任务、提高医疗质量、防止医疗事故、开展医疗技术、组织各种鉴定的实施等工作都起到重要作用,其主要职责:
1、制定医院的医疗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2、拟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的业务计划,制定和下达各科室的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,并予以追踪考核、评定和通报。
3、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、贯彻执行医疗法规、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。
4、督促检查医疗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,对环节及终末医疗质量、病案质量定期组织检查、考核、评价和反馈。
5、定期召开医院医疗工作会议,协调解决相关问题,促进科间信息交流与合作。
6、督促检查医疗新技术、新项目的开展,做好新技术、新项目的评审工作。
7、组织协调院内疑难病例讨论,危重病人抢救及科间会诊工作。
8、负责与上级医疗主管部门的沟通、联系。
9、负责医疗工作的院外会诊、转诊协调、抢险救灾医疗队的紧急组织与派出。
10、负责指导医院的建立及业务指导与联系。
11、负责各级社区医务人员培训活动的安排,负责实习同学的实习安排。
12、接待医疗投诉,对信访案件的回复以及医疗纠纷的调查协调处理,医疗事故、医疗纠纷的诉讼材料的准备、整理工作,出席医学会鉴定及法院诉讼。
13、定期组织医疗纠纷案例分析、处理与通报。
14、负责组织医疗质量委员会会议。
15、负责组织各种鉴定的实施。
联系电话:(0818)72199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