渠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成立于2023年6月,办公室位于医院办公大楼2楼,共有工作人员6名。该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母婴保健法》及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围绕“公共卫生职责清单”内容开展以下工作:
1、贯彻执行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》,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,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、处置及报告工作;
2、医院传染病疫情防控及疫情报告、急性传染病监测与处置、重点传染病(艾滋病、结核病、丙肝)定点治疗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;
3、慢性非感染性疾病(心脑血管疾病、慢阻肺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风湿性关节炎等)监测与干预;
4、住院患者及院前急诊死亡的死因监测与报告、患者健康危险因素及伤害性监测与报告;
5、指定疾病卫生监测报告:肿瘤登记报告、麻疹(含10种疾病)及AFP(15种疾病)监测与报告;
6、妇幼健康服务:消除艾滋、梅毒、乙肝母婴传播、高危妊娠风险评估及管理、孕产妇及儿童死亡管理、新生儿预防接种、宫颈癌、乳腺癌免费筛查、出生证明办理等;
7、医院职工体检、病假、产假审核、放射卫生、健康促进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