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管理工作职责
1.制定机构应急预案编制手册,指导相关部门完成消防、伤医、医疗纠纷处置、防洪、反恐防暴等应急预案。
2.督导相关部门是否根据规定开展应急演练。
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。
安全生产工作职责
1.在党委书记、院长和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组织实施全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。
2.坚持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的方针,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拟定,并制定出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。
3.深入科室,督促各科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有关制度,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事,立即予以制止。收集各种安全生产信息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提出预防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。
4.组织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的学习,使有关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,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,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基本技能。
5.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科进行安全生产检查,及时、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中的差错事故。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,提交院办公会研究处理。
6.对重要设施、装备和重大危险源(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、放射性物品)登记建档。进行定期检测,并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。
7.督促业务科室在引进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时,进行安全性能的论证,并采用有效的安全预防措施。
8.经常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,便于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医院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动态情况。
9.协助医务科、护理部做好医疗事故的防范。
10.服从分配,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。
应急管理办公室(安全生产办公室)人员
主任:刘涛
副主任:李世明
干事:易灵